试题与答案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6年10月27日向李某发出了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

题型:多项选择题

题目: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6年10月27日向李某发出了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李某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了髓记手续,该申请于2007年1月12日被公告授予专利权。该专利权因李某未缴纳年费于2009年9月11日终止。针对该专利权提出的下列无效宣告请求,哪些即使符合其他受理条件也不会被受理

A.王某于2007年1月9日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

B.周某于2008年3月3日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

C.郑某于2009年10月16日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

D.李某自己于2008年11月24日提出的请求宣告其专利权全部无效的无效宣告请求

答案:

参考答案:A,D

解析:[考点]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请求
[详解] 《专利法》第45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3.1无效宣告请求客体:“无效宣告请求的客体应当是已经公告授权的专利,包括已经终止或者放弃(自申请日起放弃的除外)的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不是针对已经公告授权的专利的,不予受理……”本题中,2007年1月9日,李某专利申请尚未公告,因此不会被受理。选项A正确。《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3.2无效宣告请求人资格:“请求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无效宣告请求不予受理:(1)请求人不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的。(2)以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但请求人不能证明是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其中,利害关系人是指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就侵犯在先权利的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人。(3)专利权人针对其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且请求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所提交的证据不是公开出版物或者请求人不是共有专利权的所有专利权人的。(4)多个请求人共同提出一件无效宣告请求的,但属于所有专利权人针对其共有的专利权提出的除外。”根据上述法条第(3)项可知,专利权人无权请求宣告专利全部无效。选项D正确。周某、郑某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均可以受理。选项B、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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